
“物业从‘管理’到‘服务’一词之差,是对物业角色与经营逻辑的彻底重塑,也是社区治理的制度性升级。”10日,多名物业界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本届两会上的这个话题已经在行业内引起强烈反响。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近日接到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纳了她的建议,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管理”变“服务”,虽然只是一词之差,在樊芸代表看来,含义却完全不同——“这样的更改,有望让每个产权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业主的主人翁地位”。
这一词之变,既反映了全国众多业主的共同心声,也是推动小区真正成为“幸福家园”的积极开始。南方+记者近一年来跟踪报道的物业纠纷案例揭示,从“管理”到“服务”,需要改变的不只是一个名称,而是小区治理的逻辑。要让广大物业服务真正赢得业主们的普遍认可,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做。

物业角色定位有待转变
长期从事物业领域法律事务的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宇告诉记者,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对业主是利好。
首先,法律地位与关系扭转,进一步明确业主是小区权利的主体,物业是乙方、服务提供者,终结“物业管业主”的错位。
其次,可以趁势而上推动解聘和选聘更加顺畅,简化更换物业流程,降低业主启动解聘、选聘新物业的门槛,打破“换物业难”。
对物业公司来说,这一改变如果落实,有望倒逼物业公司转变角色与定位,即从“管理者” 转为服务提供者,权力来自合同与业主授权,不得越权管控。经营逻辑从“靠管理收费”转向靠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生存,推动行业整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化升级。
重塑基层治理温度与秩序
曾牵头组织业主大会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刘小平认为,住建部决定把“管理”改为“服务”,这句回应精准击中了当下一些小区矛盾的核心。
他表示,如今,法规名称已迈出纠偏第一步,接下来仍然任重道远,关键看业主能否合法顺畅成立业委会,“服务”新风能否真正走进每个楼栋。
佛山市禅城区龙湾华府(龙光玖龙湾)小区业委会主任刘宪国说,从“管理”到“服务”,不仅是法律文本的修正,更是对物业行业本质属性的正本清源,是对业主主体地位的重新确认。
长期以来,“物业管理”四个字在无形中构建了一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一些物业公司将“管理”异化为“管制”,把小区当作自己的“领地”和“财源”,业主反倒成了被管理和索取的对象,导致各类纠纷不断,如停车费居高不下、社区商业收益不明、服务质量低下等。如果物业摆正了服务者的位置,那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基层矛盾自然会大幅减少。行业也可以从依靠“管”和“卡”的粗放模式,转向以品质、口碑、专业度取胜的良性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区已经通过制度创新,让这种“服务本位”从纸面走向实践。以佛山市龙湾华府小区为例,其探索实施的“酬金制”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共管账户、定期公示收支、业主参与决策等机制,让业主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物业则回归“管账先生”和“服务执行者”的本位。龙湾华府的实践表明,当财务账本向业主敞开、服务标准由业主商定,物业与业主之间剑拔弩张的“对立”关系,可以转变为合作共赢的“同盟”关系。
将“管理”改为“服务”,传递出一个清晰的积极信号: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是强化管控,而是优化服务;不是权力下沉,而是权利回归。当产权所有人真正掌握“钱袋子”、监督“账本子”、评价“指挥棒”,我们的小区才能成为温暖的“家园”,而不是冰冷的“辖区”、矛盾的“雷区”。
南方+记者 项仙君公司配资炒股
启天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